中新社廣州4月8日電 (王華 周嘉雯)經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8日下午審議通過,該市將設立醫療糾紛人民調節委員會,為醫患雙方提供解決醫療糾紛的新方式。
  據瞭解,廣州是廣東省乃至華南地區醫療資源較為集中的地方,門診量大,醫患糾紛頻發,亟需建立醫療糾紛預防、處理新機制。
  此次設立的醫調委職責範圍包括:受理、調解醫療糾紛,促使醫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提供咨詢、分析醫療糾紛成因,向醫療機構提出防範糾紛的意見和建議;在醫療糾紛激化並嚴重影響醫療機構工作秩序時,協助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行政等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等。
  廣州市司法局調解處副處長潘盛鵬表示,醫調委成員將向社會公開招聘,不從醫療機構從業人員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中選出,以實現調節中立。選拔的調解員必須具備法律或醫療知識。
  根據此次審議通過的《廣州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若干規定》,醫調委受理調解申請後,可由1名至3名調解員進行調解。其中,申請賠付金額10萬元人民幣(含10萬元)以下的,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市醫調委指定1名調解員進行調解;申請賠付金額10萬元以上的,由3名調解員進行調解,雙方當事人各自選定或者委托醫調委指定1名調解員,第三名調解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市醫調委指定。
  此外,該《規定》還明確指出,當遇到患者及其近親屬或其他關係人的行為嚴重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或威脅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當醫療糾紛可能演變成群體性、公共性事件等三類情形時,醫調委將進行現場調解。(完)  (原標題:廣州擬設立醫調委解決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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